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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载货汽车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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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载货汽车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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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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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金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载货汽车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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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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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委托,就载货汽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hcg2015053-a020301二.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 2.0 辆 25.2 大货考试车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1.发售时间: 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6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2.发售地点: 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205室3.标书售价(元): 每本0(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6月3日,09:30。 七.投标地点: 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八.开标时间: 2015年6月3日,09:30。 九.开标地点: 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二室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500.0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金华分行银行账号: 337000604018010097761-362602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本公告发布所附电子版招标文件仅供参考,内容与纸质文件有出入则以纸质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联系电话: 0579-83187213传真: 0579-83187213地点: 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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