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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北京市朝阳区第三阶段中小河道治理工程(亮马河-铁路分洪涵洞-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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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北京市朝阳区第三阶段中小河道治理工程(亮马河-铁路分洪涵洞-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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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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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北京市朝阳区第三阶段中小河道治理工程(亮马河-铁路分洪涵洞-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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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 {本项目 发布日期2015-05-07 项目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朝阳区第三阶段中小河道治理工程(亮马河-铁路分洪涵洞-设计)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工程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名称: 朝阳区第三阶段中小河道治理工程(亮马河-铁路分洪涵洞-设计)二次 二、工程编号: DH-2015-0429-1-T2 三、招标人: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办公室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朝阳区辖区内 2、工程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依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6.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水利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工程说明: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11日 每天9: 00~12: 0013: 00~16: 00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8日上午9: 3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8日上午9: 30分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九、领取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编: 100101联系人: 杨雪 电话: 010-64956207-8009传真: 010-64956207-8011 电子邮箱: dhz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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