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浙江省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金华南等6座车站信息系统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通知 |
|
|
浙江省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金华南等6座车站信息系统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浙江省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金华南等6座车站信息系统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改委对关于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321号、原铁道部和浙江省以《关于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70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金华至温州扩能改造工程金华南、永康南、武义北、缙云西等四座车站站房及丽水站雨棚与跨线设施工程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59号)、《关于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丽水站站房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2015〕26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浙江省人民政府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国铁路总公司55%、浙江省45%,招标人为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金华南等6座车站信息系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全长188.812km,其中东孝站(含)~金华南段增建第二线5.303km,新建正线金华南~温州南双线183.509km,金华及温州地区新建联络线及疏解线26.148km。 项目位于浙江省西南部,起自沪昆线东孝站,向南经金华南、武义北、永康南、缙云西、丽水、祯埠、青田至温州南站。 新建正线桥梁为55座43173m,正线隧道39座113603m,路基32036m,占新建正线长度的比例依次为22.8%、60.17%及16.97%;新建疏解线隧道3.5座1536m。 正线铺轨383公里;站线铺轨43.2公里;车站9个;总投资约173.736亿元。
2.2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的金华至温州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金华南等6座车站信息系统工程计划2015年6下旬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底具备联调联试条件,2015年12月建成通车。 具体节点工期安排满足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 金华南、缙云西、武义北、永康南站、丽水、青田等6座车站信息系统工程,主要包括票务系统、旅客服务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公安管理信息系统、电源与环境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电源与防雷接地等。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信息系统工程招标设为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1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财务要求 所有标段申请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近三年(2012~2014年)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30000万元;用于申请合同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少于5000万元。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系统集成平台软件须符合《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旅客服务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铁信息〔2013〕52号)的要求,满足接入既有路局信息系统平台。 近五年(2010~2014年)内具有与本项目同等设计技术标准等级及以上铁路客服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并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带供货清单的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稳定运行的有效证明文件),且无不良反映。
3.5关键设备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拟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客运服务系统关键设备(窗口售票、自动售票、自动检票、补票等票务系统设备,旅客服务集成管理平台、网络和安全设备)必须具备本项目设计技术标准等级及以上已通过验收并开通运行一年及以上应用业绩(必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等业绩证明文件),并声明产品不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非自有产品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供货承诺书或授权书);尚无业绩的关键设备应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组织的技术审查;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
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须提供相应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铁总科技【2014】201号文件规定,通过CRCC认证。
3.6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7社会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2012—2014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近三年内(2012—2014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2012—2014年)不曾因弄虚作假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9楼905室)持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网汇、信汇、个人汇款和现金)。 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中心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投标项目确认。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申请人确保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以银行汇款方式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5.3不接受邮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9时00分至2015年5月21日9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1室(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金丽温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温州市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9楼905室 邮编: 325000 联系人: 康荣良 电话: 0577-56887829 传真: 0577-56887806 电子邮件: jwkn2009@vip. 开户银行: 农行温州市中山支行 账号: 19-200101049999992 2015年5月7日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名称 里程/范围 标段概况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1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