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光路(鄞州大道~高阳路)东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维修工程的采购公告 |
公告次数:
1 |
2015-05-0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 宁波市鄞州区市政公用管理处明光路(鄞州大道~高阳路)东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维修工程进行 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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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编号:
| YZ-ZFCG(2015)-063 |
二、项目概况:
| 明光路(鄞州大道~高阳路)东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维修工程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和办理过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的企业; (2)投标单位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异地(宁波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在宁波市承接业务数量未违反《甬建发【2009】26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和甬鄞建【2014】36号文、甬鄞建【2011】137号和甬鄞建〔2014〕26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且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4)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 市政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资质;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 资质。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 2015年05月21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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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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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05月22日09时00分 |
七、投标地点:
|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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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标时间:
| 2015年05月22日09时00分 |
九、开标地点:
|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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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机构: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陈怡 联系电话:
88225207 传真:
0574—28830172 联系地址:
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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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明光路_201557104451.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