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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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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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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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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肇庆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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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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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本招标项目肇庆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已由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肇发改审批[2015]1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规模 肇庆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用地面积28214平方米(约42.3亩,即为地面层建设面积),建设方案为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和架空平台,架空平台由火车站站房向南延伸跨过肇庆大道辅道位置。 总建设规模68714平方米,其中架空平台面积231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74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肇庆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范围的地面层、地下停车场和架空平台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勘察、定测、施工图设计(本项目采用一阶段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配合和施工配合服务。
2.3勘察设计周期 (1) 施工图设计阶段(一阶段设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 (2) 施工图设计修改: 施工图审查后10天内完成; (3) 工程勘察: 以满足上述设计各阶段相应深度和设计周期要求; (4) 征地拆迁图: 配合招标人项目推进要求及时完成; (5) 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约7个月(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期限)。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及勘察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满足以下A~C项要求:
<!--[if !supportLists]-->A.<!--[endif]-->牵头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及勘察资质:
<!--[if !supportLists]-->(1)<!--[endif]-->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成员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C.牵头人必须承担勘察工作及市政专业设计工作,成员承担建筑专业设计工作。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才需提供,格式在公告发布网站上提供下载)、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有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式两份(应自行添加封面并按序装订成册,纸张采用A4规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 元 ,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6月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肇庆《西江日报》、广东建设报、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 />招 标 人: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肇庆市建设二路14号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58-2710496 招标代理: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6楼E室 联 系 人: 梁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转801、807 传 真: 020-87578002 招标公告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勘察设计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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